源自於舞廳的曲風問題!
有人跟我說起了[流行]!
引用第2樓郁棻于2008-09-21 15:59發表的 :
去了3次帶朋友去感覺都很差透了!!!
音樂在旁邊聽到快睡了!
都是一群越南人在上面跳!那要死不死的音樂!!!!
這是我的回答..
.......
郁棻您好~~目前本公司已經恢復了POP流行電音的曲風!或許在台灣客眼中,放ELECTRO聽的很不習慣!很差![因為不ㄍㄧㄥ]!我可以告訴您!為何會有ELECTRO慢搖曲風的出現!~!曲風往往是管控客人來去僅次於票價高低的一種策略!如果老闆所要的,和進來消費的客層有了落差!老闆會做調整!而我們執行的人!就會做應變!因為很簡單!店是老闆的!放電音,放ELECTRO,對DJ來說都沒差別!我們只能依照業者的要求做事!我也希望純放流行電音!這一點也在做了!唯獨在營業方針上,風閣所做的,是越南與台灣異性間的媒合!音樂已經是其次!純搖頭型態的經營方式為老闆所否決!這些消費者是沒有消費力的!一晚就算擠上3-4百人,純收門票頂多8-9萬!但是沒有2次消費的能力!卻佔了桌面!老闆要的是能開酒點菜的白領!階級所以,才會有段時間變成慢搖風![年紀大的人聽的東西比較緩和]!~希望我的解釋能讓您了解PUB的運作!
緊接著又有人放炮了///
第6樓no-dj于2008-09-22 18:19發表的 :
JJ 你還是停留在你之前流行ㄉ曲風 你不是dj小毛 跟著現代年輕人的想法.沒錯門票變回來ㄋ.但曲風.還是一樣 你已經退流行ㄋ.學學dj小毛的曲風是怎麼去拿到的 告訴你小毛那一些歌曲一些最近流行的我都有 你落伍ㄋ.
有人說我落伍嚕...
no-dj 您好~!感謝您的指教!我想,既然您自稱為[DJ],提到了有關[流行]這個字眼,那您可以告訴我!所謂[流行]的定義為何?
弟個人的淺見:舞曲這個東西,長久以來,[流行]其實在於個人的主觀價值!
在台北,去看看LUXY,等等其他的夜店,我相信在那裡,他們的氛圍對流行的解釋就是純電音!可以是HOUSE,可以是PSY,甚至於可以是DURM&BASS!~這是他們心中的流行!
往南移到了台中,我相信中部的夜店這幾年來一致的往HOUSE的方向去走!也是ELECTRO的天下!中部人對於[流行]的定義和北部人出入不大!再走到台南!台南是台灣最早堅持做純電音的城市!大家很難想像!台南是個小地方!竟然純電音做的起來!
這是因為早在84年,就有一批PUB企畫者!他們是台北某唱片公司的班底!在台南堅持做純電!當然!當年全國PUB都是跳恰恰的氛圍!這批人為了[領導流行]!吃了不少苦!被當下的客人罵到臭頭!
但是最後!純電音在台南做了起來!也就有了後來的[LOUNGE BAR]型態!他們在創造流行!
最南端的高雄,6年前,HARD HOUSE被我們這群人帶到了高雄!我也是最早改歌加上芭樂的DJ,
很意外的,高雄人愛死了這種很本土的舞曲!又快又ㄍㄧㄥ!連帶的連北部的DJ RICKY(你們說的光頭)[當時本來是放純電音,也趕忙轉變為和羅百及合作做流行電音!]
很簡單!因為有的DJ看到了這種舞曲的魅力和商機!
這幾年!光頭RICKY做的很好!因為我們看到了他的用心和堅持!以及他個人領導統馭和謀略的部份!
所以在北部!只有他們異軍突起!把流行電音給做了起來!
每一個城市對流行的定義都不相同!
在高雄市!5年來剩下DREAMS和LAMP!兩家夜店!他們一開幕做的就是嘻哈!我相信既然有去玩的人!沒人會去罵那裏的DJ[退流行]吧!
因為很簡單!在那裡!那個當下和紛圍!...嘻哈就是[流行]!有人會有意見嗎?
還不是花5-6百元去排隊喝暢飲!沒人會說嘻哈不流行!
小弟今天有幸在DJ圈呆了21年!我不敢賣老!但是同以DJ同業相稱,也斗膽可以稱為您的前輩!
連我都不敢說所謂真正的流行是什麼!作為一個稱職的DJ,更不能過度於主觀和自我!
在國外!DJ是非常有權威性!絕對的領導[流行]!但是換在台灣!
如果您今天決心要往這條路去走!很多層面當您親身遇見時,可能會讓您相當沮喪!
如果平心而論!要我以舞曲的觀點來說,目前的主流的確是HOUSE,ELECTRO!
這點相信不管是DJ小毛或是的師父小宏!我們都知道這是主流舞曲曲風!
要我做不退流行的DJ,我可以堅持一致性的串聯高雄DJ通通放[HOUSE,ELECTRO!]
忍個1-2年!甚至像當初嘻哈席捲高雄一樣!被人罵幾次!最後還是會站上主流市場!
流行~~其實不就是存在於個人的主觀價值嗎?
如果您真的是一位線上DJ,希望您能將局面能看的全面!
小毛所放的歌!或是其他人的!都是舞曲的一部分!您怎麼知道我沒有小毛的東西或是比他的更多呢?
退一步說!假設把小毛的歌搬去!DREAMS和LAMP!死忠愛嘻哈的朋友!相信就不會說這些東西是[流行]!而是通稱為[搖頭舞曲]!
其實與您閒聊的這些!這是多年以來每每會發生的問題!個人為了自己所愛的音樂或是DJ而爭論!
流行沒有定義!只存在您的心中!
但如果您是個DJ!
心中不能有主觀價值的[流行]!
因為流行隨時都在變!最終而是操作在您的手中!一個DJ的手中!
不是某一種舞曲!不是某幾位舞客的個人喜好!而是您服務的舞場的業者與舞客和您自身為一個DJ之中!
去取得絕佳的有利平衡點!
希望小弟的拙見能給您新的啟發!
本文來自: YoU.49飆樂網-社區論壇 http://49.idv.tw/read.php?tid=154268&fpage=0&toread=&page=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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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篇文給了我ㄧ些想法!
音樂這種東西,尤其是舞曲!不同城市,文化不同,舞客要的也不同!
LOUNGE BAR在台北,台中做的起來,但是在高雄就行不通!
這是長久以來的慣性!
中北部人即使身上沒多少錢,但是相當在意休閒生活的預算支配!
平衡享樂生活的質對中北部人來說是很重要的!
但是這種觀念卻是在南部無法生根!
畢竟南部多是勞工階層,因此對於消費生活來說,無法顧及質的提升!
很多在北部開的很成功的夜店!模式搬來高雄就完蛋!
過去的K.K DISCO,KISS DISCO...等等超大型的夜店...比比皆是!
問題出在哪裡?
就是出在音樂!
[音樂曲風]在南部可以高於價格定位而控制來客的層次!
在台北,可以辦百大DJ,可以是PAUL VAN DYK的跨年PARTY!
整晚幾千人在世貿朝聖熱舞!享受世界第一的DJ帶來很有質感的EURO TRANCE舞曲!
南部可以嗎?
南部人要的不是PAUL VAN DYK!
他們嫌這種音樂[不ㄍㄧㄥ]!
太[NO]太飄!甚至於說[跳不起來!!
他們要的是[羅百吉]![電音三太子]!
要ㄍㄧㄥ!甚至於要能夠抽口K煙!
為了喀藥而去舞廳!本末倒置!
原本接到的這家PUB,我們幾位老DJ把希望放的蠻多在這家店裡
高雄好幾年沒開夜店了!
所以我們把目前主流的HOUSE, ELECTRO音樂曲風帶來高雄!
事實證明!又是白忙一場!
[這不是我們要的]!
那也OK啦~!!!!!
就這樣吧~!
賺錢嘛!無愧於良心就好~!
我做了~~!不是不好~!而是你不要!
那就投其所好吧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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